在園林景觀中,水體是重要構成元素,包括靜水與動水,正是這一元素的動靜結合,使得園林景觀更有生氣與靈動性。
一般而言,水體根據不同照明目的有不同照明形式。如以欣賞為主的水體,譬如水幕、音樂噴泉等,一般選用投影照明與水下照明的藝術方式;以河岸淺水區、早噴泉的各種親水活動為目的的水體,—般結合了功能照明與藝術照明,通常選用水下投光燈以照亮水體自身,并依照安全需求透當添設功能性泛光照明。而安全提示性照明.通常在水體上方設置燈具,泛光照明.譬如高桿投光燈照明、庭院燈照明等。根據靜態水體與動態水體.主要有兩大類照明形式。
①動態水體照明。—般而言,動態水體主要包含了自然的溪流.瀑布,亦或人工所設的水幕、噴泉等。其中,溪流與瀑布的照明需要依照水流湍急度在水位落差處設置水下投光燈,以展示水花四濺之動感美;而對于大型噴泉.其照明形式則需電、光、聲等元素,將彩燈設置在水下,使燈光與音樂變化相配合。
②靜態水體照明。靜態水體包括海、河、湖等大面積靜水以及水池。池塘等小面積靜水。其中,小面積靜水一般選用水下投光照明,從而照亮水面。亦或通過輪廓照明照亮池邊緣,實現裝飾與提示之效。而大面積靜水,通常用于營造出倒影效果。如照明水邊山石、樹木.建筑物.使倒影效果更為豐富.亦或也照明水生植物、景橋、水中島嶼等,實現景物和倒影之間的虛實相襯之效.使之更具情趣,更具層次性、營造出安靜氛圍。